奥运会,规则和潜规则
消极比赛,肯定是不对的,这用不着争辩。
中国、印尼、韩国,八位选手被停止了比赛资格。
想想12年前的悉尼奥运会,当时李永波是这么说的:“叶钊颖和龚智超这场球,我们最终作出决定,动员叶钊颖让球。承诺如果龚智超赢了,给叶钊颖相同的待遇,奥运冠军的待遇。当时叶钊颖也哭了,不愿意放弃,最后她还是哭着说尊重队伍的选择”,“我不太赞成让球,,可在中国我们最终目标是国家利益”。
现在,国家羽毛球队把板子打到了球员身上,无耻之无耻。
关于此事本身,讨论已经太多,说之无益,倒是另外一件事,值得一提,就是叶诗文的成绩问题。
她太出色了,难免遭到物议——你怎么可能在冲刺阶段比男选手还快?一定是吃药了。质疑者当然有自己的理由。
以我不多年头的体育记者生涯,只能这么总结:什么叫吃药?被抓住了就叫吃药,没被抓住,就是清白的。
大原则上,这叫无罪推定。
有一个问题是这么问的:如果让你在奥运会上拿一块金牌,同时折寿十年,你愿意不愿意。
你可能不愿意,但调查结果,大部分人是愿意的。这个调查真实存在,是美国人搞的。
体育,和禁药,本来就是同卵双生。
当年,本约翰逊曝出禁药事件后,他的队医承认:约翰逊是我一克一克制造出来的。
格里菲斯乔伊娜,美女,但她一身的肌肉,傻瓜才会说她没用过药——果然,后来的事情证明,她当然用过药。
在这个星球上,愿意拿十年(甚至更多)换一块金牌的人,没有20亿,也有18亿,禁药怎么可能杜绝?
问题的关键是,金牌所带来的荣耀和利益太大。
原因之一,当然是奥运会已经,或者说从它诞生那天起,就不仅仅是一个PARTY,也是利益争夺场,和平时期,几乎是最大的一个场了。
兴奋剂和检测手段的竞争,才是奥运会的主旋律,这一点,只要奥运会存在一天,就不会改变。
有的药,曾经是禁药,现在已经不是,有的药,现在是,将来就不见得是。
每一步,都充满利益的争夺。
人类只要存在,利益就会存在,明的、暗的。
规则也是如此,本来是潜规则,潜着潜着也就明了,就像李永波的“深情告白”。
想规避这些利益、这些规则,只有停办奥运会。——当然不可能。
听上去,我通篇都很悲观,实际上不是,整个人类都是这么一步步走过来的,小小的奥运会,算个屁。(王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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