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洋和王晓理都有一肚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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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首席评论员 孙剑波
涉及中韩印尼三国四组队员被取消参赛资格,奥运会羽毛球赛场上的这一张大罚单力度空前。昨天的消息,罚单出台后,韩国印尼都在第一时间提起上诉,而几乎同时,中国羽毛球协会却开始深自谴责,努力反省,涉事人现排名羽球女双世界第一的于洋却愤而宣布告别羽坛中国的行业管理协会和个人居然持完全不同的态度,让人云里雾里。
其实在回首这场风波,我依然不觉得我们有什么违反体育道德和奥林匹克精神的地方。奥林匹克精神的“全力拼搏”,应该没要求运动员在每一场比赛的每一个瞬间都玩命吧?那么为了最终的胜利,在不违背规则的前提下运用下智谋又有什么不妥?慢说其中还涉及国家利益集体荣誉。这一次风波和以往羽毛球的让球等大有不同,以往虽有国家荣誉的大帽子,毕竟对个人成绩有所伤害,而这次的“败战计”则既利国又利己在于洋、王晓理的立场,即便胜利后要面对的不是中国队友,而是其他一组世界排名第二的选手,那么把最强对手留在冠亚军的赛场上,在战术安排上也无可厚非。总有人说,真正的冠军要有在任何时刻战胜任何对手的决心,可那必须是在绝对实力占优的前提下,女子羽毛球双打的领域,所谓世界排名第一和第二,实力其实相差无几,于洋自己状态再好还要考虑搭档的问题,所以除非喝多了她觉不敢说何种情况下都能战胜对手。当然,如果避无可避,那也必须硬着头皮喊两声“必胜”自我激励。否则,在竞技体育的赛场上,斗勇永远都要有斗智相伴。
昨天的媒体评论,还有人说中国组合对不起现场花大价钱买票要看一场精彩比赛的观众,呵呵,这不是决赛,甚至不是淘汰赛,不过是一场小组赛而已,票价会是大价钱吗?还是有人缺心眼到不管票价卖三块五块,我就是要花万八千地去买?其实真正懂羽毛球的人,在所谓分组比赛的规则出台之后,就应该对这样一场比赛的过程有所预判,还有几人会幻想有什么精彩的比赛?即便个别人有不切实际的盼望,运动员有义务按他们的意愿表演吗万一有人想看A片呢?
所以我觉得面对这一判罚,我们必须上诉,就像韩国和印尼那样,赛制的疏漏应该由制定赛制的人承担后果,运动员不该遭殃。事实上在奥利匹克的赛场上,因为判罚不公等上诉并非个别案例,而且上诉往往能够得到公平对待,比如体操男团日本上诉后从第四变成了银牌,女子重剑韩国的申雅岚上诉后也获得了一块特别奖牌。可在我们这里,面对不公平对待,甚至裁判的胡判乱判都无条件服从,完全一副乖宝宝的模样(比如女单决赛那个裁判对丁宁的判罚)。细想来我们的体育上层采取这样策略也并非不可理解,这就好比大家族的老爷子教训儿子:老子错了也是对的,你小子要是不服,就撵出门去,不供你上大学还取消将来的财产继承,于是后生小子们各有举动:胆大无畏的据理力争,大不了以后自己创业;胆怯的、所求甚多的就瘪茄子了,就不敢说去你个老糊涂蛋的,我还不要你的那点破家产了呢!我觉得奥委会或者国际体育专业协会就好比这大家长,而我们的体育官员就是所求甚多的家庭成员,要考虑所谓集体利益,要考虑一旦惹恼了人家追加判罚,自己的前途官位等等,所以一判就服。可是你官员自身的利益重要,所谓集体的未来和大环境重要,具体到某个运动员的利益呢?多年的拼搏、血汗付出,就因为你们这一“虚心和违心”的全盘接受而白白葬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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