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伦敦8月4日电 (记者 张子扬)中国自行车队领队潘志琛伦敦时间4日致函国际自盟主席奎德,以及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项目组委会主席利里斯顿,要求公布中国女子团体竞速赛违规的事实依据。
在当地时间2日晚间进行的奥运场地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赛中,中国选手郭爽、宫金杰以32秒617夺冠。然而在正式成绩公布2分43秒后,经裁判组重新裁定,中国队被认定在比赛中犯规,只屈居亚军,金牌给了德国队。
潘志琛认为,这是奥运会的冠亚军赛事,首次公布成绩经过现代媒体已传遍全球,短时间的更改会产生以下反应:中国队需要知道究竟何处犯规,即被判罚犯规之后必须知道犯规真相,因为这是奥运会的冠亚军改判;全球媒体需要知道中国队究竟何处犯规、为何改判;全场观众需要知道中国队究竟何处犯规、为何改判。
潘志琛在信中说,“改判公告发出后,中国队马上提出质疑,现场裁判带中国队领队、教练员上裁判台观看录像。由于主裁判只提供了一次所谓的犯规运动员骑行的正面影像且沒能从影像中(找到)有力解释犯规依据。”
“必须说明的是,由于主裁判没有解释清楚中国队违规原因,中国队希望再看一次录像或查询,得到了现场主裁不礼貌的拒绝。”潘志琛说。
比赛后第二天,潘志琛约见国际自盟主席奎德和技术代表齐瓦利尔,并提出了书面申诉,要求裁判长依据规则对比赛违规行为作出解释,奎德表示认同并委托UCI(国际自盟)官员齐瓦利尔带中国队领队去见主裁判,主裁判安排重看录像。
“但提供的仍然是运动员骑行的正面影像,并没有从影像中解释清楚犯规依据。我们对此继续提出质疑。以至于到目前为止中国队还不明白何处犯规,谁犯规,犯了什么规。而事后主裁认为我们干扰裁判工作,并对中国队开出200瑞士法郎的罚单。”
潘志琛表示,这是经过国际自盟批准的正常程序,而且是由国际自盟官员带领下去的。将一个官方批准的正常工作程序视作干扰裁判工作,并开出罚单,无视官方批准正常工作程序,也无视中国队合理按程序提出的复议。“我们认为我们没有违反程序和规定。对此罚单,我们不会接受。”
“针对以上陈述事实,我们再次要求公布违规真相以及对违规做出解释,我们希望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体现奥林匹克精神。”潘志琛在信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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