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被驳回,并被罚款200瑞士法郎
本报伦敦8月4日专电(全国日报-搜狐奥运联合报道团 王彦)中国自行车队的金牌改判事件愈演愈烈。在申诉被驳回后,今天,中国自行车队领队潘志琛分别致信国际自盟主席麦克·奎德、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项目组委会主席西蒙,再次要求公布中国队团体竞速赛违规的事实依据。
当地时间2日,中国女队在场地自行车团体竞速赛决赛中战胜德国队,但被指出犯规屈居亚军。此事引来中国自行车队强烈不满,随即向国际奥委会、国际自行车联盟提出申诉。昨天,伦敦奥组委发表了一份《自行车委员会的决定》,公报称,任何队伍都不能对裁判组的决定提起申诉,这就意味着中国自行车队的申诉被驳回。雪上加霜的是,中国队被指由于2日比赛后有成员站到裁判台上,被处以200瑞士法郎的罚款。
“对于比赛中的行为,对志愿者、工作人员和官员的攻击行为都将受到制裁。中国队由于没有尊重内场官员的指引(站到了裁判台上),罚款200瑞士法郎。”伦敦奥运会自行车委员会由国际自盟的官员组成,这份公报并不能令中国自行车队信服。
“中国队需要知道究竟何处犯规,因为这是奥运会的冠亚军改判,更何况,全球媒体、现场观众也有权知道改判的真相。”据潘志琛回忆,在改判公告发布后,中国队马上提出质疑,现场裁判带他和教练员上裁判台观看录像。主裁判珀马里奥只提供了一段所谓的犯规运动员骑行的正面影像(影像无法提供犯规依据),并未解释犯规原因,中国队提出再看一遍,却遭到不礼貌的拒绝。
事发第二天,麦克·奎德委托国际自盟官员舍瓦利尔,让他带潘志琛去见主裁判珀马里奥,重看录像。遗憾的是,仍旧没能从影像中找到清楚的犯规依据。令人不解的是,经过官方批准的合理要求,竟被珀马里奥认定为“干扰裁判工作”,还给中国队开了一张200瑞士法郎的罚单。“无视官方批准的正常工作程序,也无视中国队合理的复议要求。”潘志琛表示不会接受罚单,“我们并没有违反程序和规定。”
“为何我们按正常程序提出合理要求却得不到改判依据?”潘志琛在信中写道,“我们再次要求公布违规真相以及对违规做出解释,我们希望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全国日报-搜狐奥运联合报道团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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