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2日,中国女子自行车队在奥运会场地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赛中经历了金牌得而复失。次日,中国自行车队正式向国际奥委会和国际自盟提起申诉但被驳回,并被处以200瑞士法郎的罚款。对此,中国自行车队领队潘志琛4日代表中国自行车队,强烈要求国际自盟公布中国队的犯规依据。
潘志琛致信国际自盟主席帕·麦奎德和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项目组委会主席西蒙·利利斯通,要求公布2日晚女子团体竞速赛决赛中中国队的犯规依据。潘志琛说:“中国队需要知道究竟何处犯规,因为这是奥运会的冠亚军改判。全球媒体、全场观众需要知道,中国队究竟何处犯规?”
对罚款处罚,潘志琛也表示不能接受,“中国队是在国际自盟官员的带领下前去询问裁判,中国队没有违反程序和规定的地方。对此罚单,我们不会接受。”
最后,潘志琛代表中国自行车队在信中说:“中华民族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民族,奥林匹克精神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我们再次要求公布犯规真相以及对犯规做出解释,希望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体现奥林匹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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