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行车队领队潘志琛4日代表中国自行车队致信国际自盟主席帕·麦奎德和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项目组委会主席西蒙·利利斯通,表示不接受罚款处罚,并强烈要求国际自盟公布中国队在2日晚女子团体竞速赛决赛中的犯规依据。
潘志琛在信中这样回顾了决赛赛场上的情景,“团体竞速赛中国队与德国队决赛结束,显示屏即刻公布两队的成绩,中国队以32秒169战胜德国队。赛后4分36秒,显示屏公布了正式成绩,中国队为第一名。值得说明的是,这是比赛裁判团在比赛结束4分钟之后,经过裁判程序处理之后公布的成绩,而不是即时的电动计时成绩。伦敦奥运会全部媒体随后发布新闻稿,中国队获得冠军的新闻已在这一刻正式传遍全世界。在正式成绩公布2分43秒之后,组委会却再次公布中国队第二的改判成绩公告。”
潘志琛在信中说:“中国队需要知道究竟何处犯规,即被判罚犯规之后必须知道犯规真相,因为这是奥运会的冠亚军改判。全球媒体、全场观众需要知道中国队究竟何处犯规?为何改判?”
最后,潘志琛代表中国自行车队在信中说:“中华民族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民族,奥林匹克精神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我们再次要求公布违规真相以及对违规做出解释,希望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体现奥林匹克精神。”
此前,中国队曾对比赛结果提出上诉,伦敦奥组委却驳回申诉,并表示由于“中国队有成员站到裁判台上”,因此对中国队处以200瑞士法郎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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