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奥运
李嵘
随着智能手机在大众中的迅速普及,如今人们利用手机使用微博等社交媒体越来越便捷,这股风潮自然也刮到了伦敦这座奥运城市。可以说,2012年伦敦奥运会将是有史以来社交媒体运用最多、流行最广的一届奥运会;如果把社交媒体简称为“社媒”,那么从大众传播的角度来说,现在的奥林匹克已经进入了“社媒奥运”的时代。
一直以来,国际奥委会对于传媒动态的把握是非常值得称道的。近三十年来奥林匹克运动的巨大成功的三个最重要原因就是——商业化、职业化和借助传媒的力量。如今,他们自然也不会放过运用社交媒体力量的机会。
在伦敦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的社交媒体账户邀请了部分著名运动员进行聊天直播,与普通大众在社交媒体上进行互动交流。在欧美国家,最流行的社交媒体无疑是“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据报道,目前国际奥委会在“脸书”上的粉丝数量是280万,在“推特”上的粉丝数量为76万;于是,国际奥委会的社交媒体页面上已经建立了一个名为运动员中心的入口,用于整理那些来自“脸书”和“推特”上的用户发言。
根据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则,运动员和其他经认证的人员可以自由地使用社交媒体发布帖子、日志等信息,只要他们“非出于商业或广告的目的”,且不与奥运会官方赞助商和传播机构“唱反调”即可。后一条至关重要,因为国际奥委会非常注意保护自身的商业价值和利益,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也反复强调:“必须要保障赞助商的利益。没有赞助商,就没有奥运会。”
如何在社交媒体上维护自身商业利益呢?国际奥委会依据的“法条”还是《奥林匹克宪章》第51条的若干规定。该条规定写道,在奥运会的场所、场馆和其他区域内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示威以及政治、商业、宗教或种族性的宣传。国际奥委会在遇到大部分有争议的事件和问题时都会用这种规则加以应对,以前我们在北京奥运会筹备的过程中就被要求一定要熟记这条规则以备不时之需。
据此规定,国际奥委会将其中的“其他区域”拓展到虚拟世界,延伸规定为运动员的博客以及在“脸书”、“推特”上都不得进行未经授权的商业宣传。这也难怪,网络的发展在这二三十年时间里实在是太快了。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时,绝大部分人还不知道互联网为何方神圣;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互联网上网速度还很慢;2004年雅典奥运会时,智能手机还未出现;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社交媒体还没成气候。如今在伦敦,“
只不过在北京奥运会时已经能够实现将无线网络覆盖全部比赛场馆,伦敦奥运会只能做到个别场馆享有Wi-Fi的服务,对于“社媒奥运”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的遗憾。
(文新集团特派记者,发自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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