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帆)结束伦敦奥运会比赛任务的中国自行车队已经回国,但有关女子团体竞速赛决赛的判罚风波并未结束。
昨天,中国自行车队领队潘志琛再次向国际自联主席帕·麦奎德致信申诉。中国队认为,在女子团体竞速赛比赛中,裁判团判罚首个通过终点的中国队降级,仅获银牌,这是无规可依的主观臆断,不符合团体竞速赛的规则。
日前,中国队曾就此事进行过一次上诉,但被国际自联驳回。麦奎德给出的解释是“中国队第二名运动员是在15米线前骑到了第一名运动员下面,这就被认为是换道”。
不过,麦奎德的说法让中国队无法接受。这次,潘志琛用国际自联颁布的团体竞速赛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反驳。
规则规定,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前15米)前打道;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后15米)后打道;两名运动员之间不能出现推挤。
“关于判罚犯规的条款是执行判罚的依据,规则中没有关于换道的具体规定。”潘志琛表示,国际自联这种随意临时改变规则的做法,会使得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感到茫然。
此外,潘志琛还质疑了总裁判和裁判团的判罚“尺度前后不一”、“双重标准”。
在女子团体竞速赛三轮比赛中,中国队队员都应用了同样的骑行技术,“如果是违反了规则,为什么在资格赛和半决赛上没有判罚中国队,而在中国队获得冠军后才予以判罚呢?”潘志琛称。
对此,麦奎德表示,他无法干预裁判的判罚,他同时表示,裁判委员会的判罚是终极判罚,希望中国队能够像同样被判犯规的英国队那样,接受判罚结果。
事件回放
在8月2日进行的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赛中,由郭爽和宫金杰出战的中国队一度两次打破世界纪录,并且在决赛中以32秒169的成绩击败德国队率先抵达终点。
不过,中国队的金牌还没到手就变了成色。当值裁判以“提前接力违规”为由,将中国队的金牌降级为银牌。
随后,中国自行车队提出上诉,3日,伦敦奥组委发表《自行车委员会的决定》公报,驳回了中国自行车队的申诉,同时表示中国队有成员站到裁判台上,因此被处以200瑞士法郎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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