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奖励,各国五花八门,丰俭也是随各国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但上升到为20岁的孙杨和16岁的叶诗文立雕塑的程度,还是闻所未闻。这肯定不是孙杨和叶诗文这两个孩子本人的意愿。既然是别人的意思,那么别人到底什么意思?
先来看看常识。第一个常识问题:一个人什么情况下才配得上成为雕塑?一般是指在某项领域做出杰出贡献,产生巨大影响力,人们为了不忘记他,为其立雕塑,供后来者纪念。有的人是在逝世后被立雕塑,比如历史上无数伟人,有的人是从某项领域功成身退后,被立雕塑,比如著名篮球球星“飞人”乔丹、“魔术师”约翰逊……孙杨和叶诗文的确在游泳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力,但这两个孩子的事业才刚刚起航,有关方面急乎乎给他们立像,显然违背常识。第二个常识问题,孙杨和叶诗文是否达到被雕塑的程度。立起一尊雕塑,代表一种莫大的荣誉将伴随终生。对于还是“孩子”的孙杨和叶诗文,这样的盛名,他俩承受得住吗?未来他们会遇到事业的瓶颈期,会犯年少轻狂的错误,会遭遇成长的烦恼……他们能否圆满走完短暂的竞技生涯都还是未知数,因此,客观地说,他俩还远未达到成功者的程度,未达到“被雕塑”的程度。
既然“被雕塑”不是孙杨和叶诗文本人的意愿,于情于理又都不符合常识,那么就要问问主张给他们立雕塑的有关方面,是不是怀有政绩炫耀的冲动。我国的奥运战略是与地方体育部门的政绩挂钩的,拿金牌的地方可以向没有拿金牌的地方炫耀,拿金牌多的可以向拿金牌少的地方炫耀。金牌都拿了不少,我拿什么炫耀?只能拿金牌的含金量炫耀,孙杨和叶诗文在游泳项目上的突破,含金量够高,怎么炫耀?给二人立个雕塑成了最好的“创意”。但有关方面是否想过,全国各地的游泳池天天像下饺子一样人满为患,满足大众游泳的场馆远远不够。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平均每万人仅拥有6.58个体育场地,日本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26个、德国是24.8个、意大利是20.2个……所以,现在不是急乎乎立雕塑的时候,要是真能趁着孙杨和叶诗文的金牌影响力申请出更多的经费,就多建几个游泳馆吧。
再说句题外话,不要以唯金牌论作为立雕塑的标准,那些曾经同样拼搏过,并感动了我们的奥运健儿难道不应该被雕塑,值得我们铭记吗!遗憾的是,他们不仅没有被雕塑,有的人退役后生计还出了问题。
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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