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奥运会跳水比赛的最后一场大戏——男子十米台决赛,再起风波。东道主选手戴利在第一跳严重失误后,申请重跳,竟得到了裁判同意。如此破例,在国际大赛上从未出现过。
北京时间8月12日凌晨,奥林匹克公园跳水馆内人声鼎沸,伦敦观众蜂拥而至,为英国选手戴利加油助威,希望他能够夺得一枚奖牌,为英国跳水创造历史。
意料之中的惨烈对决,在第一跳就出现令人咋舌的一幕。第九个出场的戴利在完成难度系数为3.6的5255B(向后转体两周半翻腾两周半)的动作时,出现严重失误,只得到75.60分。
然而,从水池中爬出的戴利并未显现出沮丧不安,他和教练径直走向裁判席要求重跳,理由是“看台的闪光灯太多影响了发挥”。
过了大约三四分钟,戴利的请求得到了裁判的同意。现场广播兴冲冲地宣布“戴利获得重跳资格”,并很“配合”地再次宣读比赛须知,告诫观众不要在运动员比赛之时使用闪光灯。
得到“特赦”的戴利,兴冲冲地冲上十米台,第二次动作得到了91.80分的高分,比起此前失败的一跳,整整多拿了16.20分。得到如此巨大的便宜后,戴利明显放松了很多,后面的发挥越来越稳定,重回奖牌乃至金牌的竞争者行列。
最终,戴利得到了一枚铜牌,美国选手鲍迪亚发挥完美夺得金牌,中国小将邱波在两个动作上略有瑕疵,获得银牌。
尽管戴利没有影响到冠亚军的名次,但对第四名俄罗斯选手维克多造成不利。如果当时戴利的重赛提议未能被通过,如果不是重赛带来的“蝴蝶效应”,最终是谁能够站上领奖台还真不好说。
俄罗斯体育部长穆特科对此非常不满,炮轰英国主场优势过于明显。目前,俄罗斯与英国正在争夺奖牌榜第三的位置。
英国媒体则极力为戴利维护辩解。他们抬出跳水规则,裁判长职责的第十四条“当裁判长认为某动作的完成受到外界环境意外因素的影响时,裁判长可以让其重跳。”第十五条“要求重跳的请求,必须由运动员或其代表当即提出。”
他们认为戴利及其教练的做法显然没有违反相关规则。
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判断“外部环境”却并没有客观标准。前上海跳水队领队史惠国说,以前国内比赛中,曾有过重跳现象。比如,看台上有人尖叫,或在室外比赛时突然刮起大风。但因怪罪闪光灯而要求重跳,从来没有过,理由太过牵强。
还有人质疑,假如戴利第二跳完成得还不如第一跳,他的成绩又该如何取舍呢,戴利会不会又承认第一跳的成绩?
戴利出道以来,一直是英国民众的宠儿。因为出了一个“跳水神童”,英国人实在太渴望拿一块跳水奥运奖牌了。之前的男子双人十米台中,戴利与搭档仅得到第四名,单人十米台,戴利在预赛居然只排名第十五,差一点进不了半决赛!
戴利最终能够夺得奖牌,不能不说是主场优势使然。
其实,中国本有很多观众喜欢戴利。北京奥运会上,14岁的戴利得到了中国观众的鼓励与厚爱。但戴利对中国选手却有明显偏见。他曾说中国运动员是传送带上生产出来的机器人:“他们不上学,也不和家人在一起。就是这么一条中国跳水运动员的传送带,他们一直工作到损毁,然后下一个接着出来训练。他们没有生活。”此番言论极大伤害了中国选手的感情。
当以并不光彩的手段夺得奖牌后,年轻的戴利还会有强烈的道德优越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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