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内9次受贿 龚建平被判10年不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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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1日08:31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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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10年判得并不重。因为一开始我也有那么一点感觉,好像比原来预想的要过了一点。但是仔细看了一下,实际上是2000年到2001年,就是在一年之中龚建平受贿了9次,受贿金额就达到了37万。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所以我觉得10年徒刑并不过分。
———黑哨案今天只是一审,还不是最后的终审。但是我相信因为审判是全国关注。而且从上到下司法机关的班子都极其慎重的。以后是不是会有一些反复,会有一些变化呢?我觉得可能这种变故不会太大。
——可以说是填补了法律的一项空白。因为我们是用司法解释这种方式来对黑哨,对龚建平进行判决的。因为司法解释,这种方式是否就能够说明以前那种黑哨。就是今天就只抓住了龚建平一个,但是没有抓出来的黑哨呢?如果以后要发现依然是可以判的。
———现在虽然只抓到龚建平一人,但是很多的潜伏的黑哨,现在还没有取证到的黑哨,我相信他们在看到今天的消息以后,也是在瑟瑟发抖。看到了龚建平,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站到审判席上,不要高兴得太早,不要庆幸太早,早晚有一天,只要你干坏事你就会被捕。
———这个我想不会是龚建平今天在庭上当庭来揭露的。龚建平既然是坦白交代,像这种材料,我相信可能比较早的时候就已经坦白了。而且我记得在比较早,去年的时候,有一些信息透露过,就是龚建平与边裁分钱的问题。新华社记者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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