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才用人,首先看能力如何
选用人才,能不能干活很重要
林丹夺冠后李永波激动庆祝
在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这个职位上,大概没有人比李永波更合适了。1993年,临危受命的李永波接管了正处于低潮的中国羽毛球队的帅印,并着手进行了一次彻头彻尾的改造。近20年来,李永波治下的中国羽毛球队八夺苏迪曼杯冠军,七夺尤伯杯赛冠军,五夺汤姆斯杯赛冠军,在奥运会上也几乎是所向披靡,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这一切与李永波出众的管理、教练能力息息相关。“体育本身是有标准的,在一个有标准的事业中,你去装什么呀?标准很简单——冠军,能否站在冠军领奖台上,能不能升国旗、奏国歌,能,这就是标准。做不到,你说得再好又怎么样?”李永波自己也这么说道。是的,不管是球员,还是教练,能力往往都是最重要的。这个法则全社会通用。选谁或者不选谁,能不能干活都是首要标准。[详细]
人品是主观概念,以此为标准选择人才不现实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人品往往是衡量一个人最重要的标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似乎就意味着能力也不值一提。而事实上,“人品”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东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对人品的判断也不尽相同。人品好固然是一笔财富,但它并不能转化为“生产力”,不能“解决问题”。“平庸的好人”无疑是令人尴尬和头疼的。
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子上是种智慧
没有人是完美的,所有人都在拥有某些方面的能力的同时,在另一些方面有所缺陷。如果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那么就能扬长避短了。如今我们已经很难想象,在羽毛球队最低谷时换一个人接手会是怎样的一个结局,而如今中国羽毛球队称霸世界羽坛的局面证明当年任用李永波的领导非常“慧眼识珠”,他无疑是被放到了最合适的位置上。[详细]
缺乏监督制度的情况下,往往只能选用有德无才的人
当一个环境缺乏监督时,就有人会为所欲为
消极比赛的于洋和王晓理无论什么样的制度环境里,如果缺少了监督、制约的那股力量,那么就等于给了掌握权力的人为所欲为的机会。作为一个教练,李永波毫无疑问是伟大的。他治下的羽毛球队获得了太多荣誉,此次伦敦奥运会甚至史无前例地包揽了5枚金牌,但他在羽毛球队长期以来的嚣张跋扈、家长作风和他的雷厉风行、治军严明一样有名。中国羽毛球队更像是李永波的一个“独立王国”,他占据着队里的绝对主导地位。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他几乎“为所欲为”,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让球”风波已经让他和羽毛球队遭到了广泛的质疑。
2011年羽毛球中国公开赛在上海举办,现场观众为林丹对手李宗伟的加油声引起了李永波的强烈不满,当时李永波痛批上海观众不爱国,而在媒体问及杜婧、鲍春来的退役仪式是否会像谢杏芳等人在上海举办时,李永波甚至发飙道:“一定会办,只是要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时间,当然还要两人愿意。不过应该不会在上海办了,如果上海为李宗伟加油的人多了,嫌中国队拿冠军多了,那以后可能比赛也不在上海办了。”事实上,作为中国队的总教练,中国公开赛这样的商业赛事举办权完全把持在李永波手上。
“有德无才”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得到青睐
在缺少监督制度又需要防止有人“为所欲为”的情况下,任用“有德无才”的人往往成为一个选择。就好像中国古代历来重视选用“清官”,似乎“一廉遮百丑”,哪怕这个人再平庸,只要他不贪腐不霸陵就是好的。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德无才者多是这种思维。他们人品好,但不能出政绩,却时常因智不及而违背客观规律办砸事或干蠢事,劳民伤财,长交学费。宋代的范雍,人品可说是正人君子。清廉、勤政、刚正不阿,敢于坚持原则,但他却自律有余,办事不力,好谋而少成,在陕西任职时,使几万宋军成为西夏元昊的囊中之物,把北宋朝庭拖入到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之中。
在一个有监督有制约的环境里,坏人品也难发挥坏作用
有人说过这样一段话:“有能力有人品的人是上等品;没能力没人品的人是废品;有能力没人品的人是危险品。”在任何一个社会,“上等品”都是稀有物品,在人品上对别人做出过多要求也是不现实的。更何况,每个人的人性之中都存在缺点,你很难保证一个人永远都不会走上歪路。因此,与其盼望德才兼备的人才,不如着手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让坏人品也不能产生坏的作用。
今年6月13日,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被认定19项罪行,共受贿119.6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曾经权倾一时的南勇之所以如此大胆收受贿款,管理不严、过分纵容是直接因素。有人把官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寄希望于他们本人,这无异痴人说梦。好的制度能够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够让好人变坏。要彻底杜绝这种恶性案件,只有“用制度管人,管钱,管权”这一不二法门,除此别无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