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22日电(记者肖春飞)姚明的代表今晚在上海召开通气会表示: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队员姚明和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已经就姚明转会NBA打球的补偿问题达成原则协议,但是姚明赴NBA打球还需得到中国篮协的正式批准,由篮管中心做出有关姚明赴NBA打球的最终决定。 姚明的代表说,下一步需要中国篮协向国际篮联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中国篮协同意姚明赴美国NBA打球,“我们与上海东方男篮俱乐部达成协议后,希望接下来能加快姚明赴NBA的步伐。” 姚明的代表共5人:姚明在芝加哥的远亲、一直为姚明赴NBA打球一事奔波的章明基,姚明海外经纪人、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约翰·海逊格,姚明的国内经纪人陆浩、律师王晓鹏和姚明的母亲、前中国女篮主力球员方凤娣。据通气会介绍,约翰·海逊格与陆浩分别拥有NBA与CBA中国篮协认可的篮球经纪人资格。 姚明的代表与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达成的“补偿协议”是今晚的焦点话题,但有关方面对一些细节均“滴水不漏”。陆浩说:“谈判的时候,双方都有诚意,双方都做了让步,我很高兴双方现在达成了协议,我们将从这一基础上继续前进。” 约翰·海逊格说:“现在不是一个讨论细节的时候,而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时候,这是姚明转会NBA迈出的第一步。” 姚明的母亲方凤娣则表示:“这个协议是逐步达成的,能够有今天这个结果,很高兴。” 据姚明的代表方透露,给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的补偿与姚明将付给中国篮协的有关费用是“相对独立”的,此外,双方商定的“补偿协议”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根据姚明在NBA打球的过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律师王晓鹏在回答姚明与美国长青经纪公司曾签订的三年合同问题时表示,中、美律师对这个合同都进行过认真分析,提出应该如何看待这份合同的合法性问题。而NBA球员工会也认为,这是一个严重侵犯球员利益的合同,“不再成为影响姚明转会的任何一个障碍。” 此前与姚明有过多次接触的约翰·海逊格说:“毫无疑问,姚明将在NBA取得很大成功。姚明有很多地方需要提高,姚明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他愿意为此付出代价。姚明有很好的身体素质,如果与后天的努力相结合,他前途无量!” 6月21日下午,篮管中心也发表了一份情况通报。该通报说中国篮协决定姚明将不赴美出席6月26日(美国当地时间)在纽约举行的2002年NBA选秀大会,但这不会影响姚明今后赴美打球。约翰·海逊格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说:“我对姚明参加选秀一直保持乐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