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里克·福克斯,不但有一个漂亮的老婆歌星万妮莎·威廉姆斯,而且也是湖人队中的多才球星。他出生多伦多,两岁时就前往巴哈马,司职小前锋,还曾代表加拿大参加了1994年的世界锦标赛。 福克斯不但会打球,还曾在北卡罗来那大学学习广播电视电影专业,拍摄过不少电影和电视剧,而且还客串HBO家庭影院的节目。他同威廉姆斯去年5月生了第一个孩子,他同湖人也签定了6年2410万美元合同,本赛季是合同第二年,年薪340万。 福克斯在北卡大学打了四年篮球后参加1991年选秀,被凯尔特人队首轮第24位选中,1997年成为自由人加盟湖人队。他技术全面,无球移动相当到位,喜欢寻找空挡,也能施放远程炮火,身体条件也相当好,不惧怕任何对手,是一个具有攻击性的防守型球员,而且篮板也不错。 如果防守太紧,他会以假动作骗过对手,运球直接上篮,最好是一个扣篮。防守他的最佳策略是迫使他向左侧走,把他同篮板隔离。在首轮横扫开拓者的三场比赛中,他平均13分,5个篮板,4·3次助攻,命中率46·9%,这比他在常规赛的统计明显上了台阶(9·6分,4个篮板,3·2次助攻,44·4%命中率。) 他北卡的同学包括76人队的林奇,而他选秀当年的前五人分别是拉里·约翰逊、肯尼·安德森、比里·奥文斯、德基比·默托穆博和史蒂夫·史密斯。 他对湖人连续11场的总结是这样的:“我们互相信任。只要你没人防守就给你传递,即便你没有命中10个投篮,但我们依然相信你能命中第11个投篮。我们的目的就是赢得胜利,也让任何对手不断小看球队的任何选手,这样也给沙奎尔和库比更多更好的机会。”搜狐美国王芳Mem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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