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全国游泳赛中上海裁判陈夏人身损失赔偿案被搬上了法庭,经过长达5个月的调查取证,此案将于明天上午在案发地广东江门进行宣判。 去年10月15日在广东江门运动学校举行的全国游泳锦标赛期间,山东队在准备参加男子4x100混合泳接力比赛时,因漏填写报名单而被取消比赛资格,该队的运动员随即与裁判发生冲突。上海籍裁判陈夏被付勇、金浩、柳子谦和武清等四名队员施以暴力。陈夏于去年11月13日向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蓬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去年12月26日在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夏人身损失赔偿案陈夏在诉讼中提出,因山东籍运动员付勇等四名队员使她人身健康和人格尊严受到损害,因此需要被告赔偿医疗费、车旅费、精神损失费共6万多元。当时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都来到了法庭现场,而被告付勇、金浩、柳子谦和武清均未到场,他们的被告代表律师只承认柳子谦踢了陈夏一脚,而其他三人均未与陈夏有任何身体接触。 陈夏表示,她之所以要将此事告上法庭,一是因为现在中国体育界确实有一小部分运动员因为取得了成绩就不重视自己的个人素质了,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体育界现行的法律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完善和加强。 明天上午8点30分,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将对此案作出宣判,届时陈夏将在上海等待最后的结果。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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