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阿维兰热主席对所发生的动向没有在意,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阿维兰热主席认为,他曾给予非洲相当大的恩惠,约翰松再闹腾也不过是8票而已。但知道非洲的执行委员们确实背叛了自己时,他才醒悟到,如果继续坚持由日本单独举办,万一失败了,那就要承受巨大的冲击,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他改变了原来的主张,主动接受了反对派“韩日共同举办的提案”。这是5月30日、也就是6月1日投票决定2002年世界杯举办国前两天的事情。好像要证明历史常有惊人的反复似的,4年后的2000年夏天,在决定2006年世界杯主办国时也出现了同样的情景。光阴似箭。韩日大会以后的下一届即2006年世界杯举办地选为德国。 围绕2006年世界杯举办权,流传着很多小道消息。想要首次在非洲举办世界杯的南非以11比12的一票之差败给德国。由于来自澳大利亚的查尔斯·汤普西执行委员弃权而导致了一票之差的结局。如果他不弃权,投南非一票,成为12:12,则最后的决定权留给主席布拉特。布拉特主席早就说过“2006年世界杯的主办权非南非莫属”,德国必败无疑。 1999年7月,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国际足联大会为德国拿到举办权埋下了伏笔。会上亚洲足联要求6个队参加2002年世界杯(除了主办国韩国和日本,实际上是4个),但布拉特主席只同意给4个,并拒绝同大洋洲比赛的获胜者出线的要求,把这个名额转给欧洲。亚洲代表团对布拉特主席的决定表示抗议,全体代表退出会场,并决定抵制2002年世界杯。在亚洲首次举办的世界杯上,亚洲国家起来抵制,这的确是一件难堪的事情。 我开始走访亚洲各国,想方设法避免最坏的事情发生。经过欧洲足联约翰松主席的斡旋,把0.5个名额让给了亚洲。加上这0.5个名额,亚洲国家能够进入世界杯决赛的名额增为4.5个。这里包括韩国和日本,除去这两个国家,就只有2.5个名额。也就是说亚洲区预赛,前一二名进入决赛,第三名还要与欧洲的第14名比赛,胜者出线。 我认为,因亚洲足球水平不高而减少参赛名额是错误的,也与国际足联向足球水平不高的国家积极投资以发展其足球运动的政策相违背。亚洲无论是从面积还是国家数量及人口总数都占世界的绝对多数,所以给亚洲增加一个名额是为发展整个世界足球运动做贡献。 无视上述这些事实,不顾亚洲的执行委员少的情况,以多数表决绝不是民主,而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横。到决定2006年世界杯主办国时,来自亚洲的4个委员一致团结起来,逆布拉特主席的意图而行,把4票都报给了德国。这样和欧洲足联的8票合起来一共12票。据说,大洋洲足联的汤普西站在欧洲足联和非洲足联中间左右为难,加上大洋洲足联内部复杂的原因,苦恼之余决定弃权。这对布拉特的意图是致命一击。 像国际社会的外交一样,在国际足联组织内部,也存在着用一般手段解决不了的“政治”,排除这些问题便无法谈论国际足联组织。前美国国务卿基辛格曾说:“谈到国际足联的政治力学,让人想起中东的复杂形势。”再回到决定韩日世界杯举办国的前夜。阿维兰热主席派秘书长布拉特作为特使访问日本,并询问“如果2002年世界杯共同举办,日本方面能不能接受?”他要求日本明确表示“接受共同主办,操办其中的一部分”或者“放弃世界杯的申办”,两者必居其一。 开始用电话询问,日方要求发来书面文件,于是按要求发去文件。在15天之前,韩国方面已将“我们正在研究共同主办的可能性”的文件提交给了国际足联。 日本当然不可无视国际足联的文件。事后才知道日本足协负责人直到最后一刻还顽固地坚持“单独举办”的主张。最终改变日本主张的是前日本首相、日本申办委主席宫泽喜一。他于5月30日到达瑞士苏黎世。宫泽喜一利用自己申办委主席的身份,多方进行活动。他是日本政治家中被誉为英语最好的国际通。 1996年4月,我参加国会议员选举,来不及看开票结果,便飞往美国圣何塞,参加在那里举行的北中美足联大会,与宫泽喜一共进午餐。当时虽然申办竞争异常激烈,他却敞开胸怀,谈吐坦荡,给我以堂堂正正的大人物的印象。 说由于宫泽喜一的决断,日本朝着共同举办的目标迈进决不过分。日本终于接受了阿维兰热主席关于共同举办世界杯的要求。 虽然世界杯赛第一次采用共同举办的形式,但每两年举行一次的非洲杯2000年足球赛由尼日利亚和加纳共同举办;2000年欧洲足球锦标赛也是由荷兰和比利时两国共同举办的。 我相信,共同举办在业务上麻烦事比较多,但比起单独举办,收获是多方面的。 决定共同举办世界杯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在这两个国家分配大会的主要活动。1996年5月末发表了韩日共同举办世界杯的决定,同年11月就主要议程的安排问题进行了研究。日方强烈要求决赛应在日本举行,单独举办是失败了,但决不放弃主办决赛的权利。而韩国的态度是采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 也是11月的那次会议上,在国际足联的主持下,韩国足球协会、日本足球协会和国际足联组织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最后决赛在日本举行,开幕式在韩国举行。 此外,为2002年世界杯的正式名称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争论。国际足联把2002年世界杯的名称初步定为“2002年日本/韩国世界杯(2002Japan-KoreaWorldCup)”。韩国方面对此提出强烈抗议:“在正式名称里为什么把日本放在韩国前头?”当时的布拉特秘书长解释说:“英语是国际足联的第一共同语言,在英语字母顺序里‘K’在‘j’后,所以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我当即反驳,在法语里韩国叫做“Coree”,日本叫“Japon”,“标记顺序应韩国在前日本在后。国际足联组织的名称也是法语“FederationInternationnaledeFootballAssociation”的简称,因此不管怎么想,在标记上韩国应放在日本前面。 最后会议采纳了我的意见,把正式名称定为:“2002国际足联世界杯韩国/日本(2002FIFAWorldCupKorea/Ja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