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今日电 中国足协裁判办公室主任李冬生今天上午透露,2002年赛季,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将在选派、管理和监督裁判员工作方面推出9项新举措。 这9项措施包括:改组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实行联赛裁判员聘任制。从本年度开始,由中国足协裁委会提出参与联赛执法工作的裁判员候选名单,职业俱乐部总经理联席会会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差额选举方式提出当年联赛裁判员名单。裁委会根据提名情况最后确定受聘裁判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裁判员选派机制,严格保密等制度,缩短裁判员在赛区停留时间;改变以往内部通报的方式,对裁判员的处罚向外界公开;实行裁判员末位淘汰制;成立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工作评议委员会,对联赛中裁判员执法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评议;建立听证会制度。俱乐部对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如仍然持有异议,可提出举行听证会申请。听证会参加人员原则上为评议委员会中的3人、俱乐部或当事人1至2人、当值裁判员,媒体可列席会议;成立中国足协道德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联赛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属于行业管理范畴的,由道德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行业管理范畴之外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子信箱。 又讯就涉及中国足协的两起官司,中国足协法律顾问杭泉明今天上午表明了态度。据杭泉明介绍,就广州吉利汽车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足协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中国足协已于昨天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中国足协认为此裁定书完全符合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中国足协对此裁定表示尊重和服从。对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及教练员、球员提起的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月23日裁定不予受理。中国足协对此裁定表示尊重和服从。(驻京记者王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