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咏)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近期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就2002赛季联赛裁判员的选派、管理和监督等问题,采取九项新措施,以提高裁判队伍的“纯洁度”和公开性。这意味着中国足球的裁判制度将进行重大改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措施是对裁判实行聘任制和末位淘汰制,对裁判的处罚将公开,以及将成立中国足协道德委员会。 足协裁判办公室主任李东升宣布这九项措施是: 一、改组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调整裁判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人员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实行职业联赛裁判员聘任制。从2002年开始,由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提出差额裁判员候选名单,交由职业俱乐部总经理联席会议,以不计名投票方式,选择当年联赛裁判员名单,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根据提名情况最后确认当年受聘裁判员名单,确认的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裁判员选派机制。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要进一步改变裁判员选派办法,严格保密制度,改革裁判员财务报销制度和接待办法,缩短裁判员在赛区停留的时间。 四、对裁判员的处罚公开。对于凡因违规违纪和出现严重错、漏判而受到处罚的裁判员,公开进行处罚通报。 五、实行裁判员末位淘汰制度。每年联赛结束后,由职业俱乐部总经理和中国足协裁判评议委员会对当年执法裁判员分别进行不计名测评,由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进行评定排队,分数最低的将被淘汰。 六、成立裁判工作评议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俱乐部提出的裁判判罚争议评议;对裁判员在联赛中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七、建立听证会制度。俱乐部对于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如仍然持有异议,可提出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员原则上为评议委员会中的3人、俱乐部或当事人1至2人、当值裁判员。媒体可列席会议。听证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必须服从。听证会的全部费用由提出听证会的当事人承担。 八、成立中国足协道德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联赛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属于行业管理范畴的,由道德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行业管理范畴之外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九、建立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子信箱。凡是据实举报和有比较明确证据线索的,道德委员会将负责进行调查。 这九项新措施的推出表明中国足协希望通过完善裁判的管理和监督体制,最大限度地抑制场上场下不正之风的产生。在此之前,中国足协首先对委派比赛监督制度进行了改革,从今年联赛开始,每场比赛的监督将全部由各地方足协的正副秘书长来担任,而不再像原来那样一律由中国足协委派足球界老资格的官员或裁判。此举无疑对保证比赛的公正和公开性更有益处。 |